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九号预警
——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国庆长假将至,各种庆典活动相对较多,师生外出旅游、走亲访友等活动增加,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舟普安委[2012]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国庆佳节,现对各校提出如下预警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国庆放假前和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各校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各项制 度,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庆长假期间的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行动,在“国庆”放假前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校舍安全、消防设施、保安设施、教育教学设施、体育活动设施、食堂及校内饮食卫生、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电梯、锅炉)和基建工地等进行认真彻底的检查。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妥善做好学生
离校返家的交通安全等工作,的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回家。
三、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假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校要在近日集中开展一次国庆长假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内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为重点。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中小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校要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校长和值班领导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特别要关心由于种种原因假期不能返家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止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
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