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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二号预警

2009年04月01日 00:00  点击:[]

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二号预警

——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清明将至,师生外出春游及扫墓祭祖活动日益增多,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清明期间全区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预警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各校要结合《人·自然·社会》地方课程,安排时间上好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要通过知识讲座、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卡、告家长书等形式立即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寓理于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严控学生野外用火。清明前后,是学生外出春游踏青活动的大好时节,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段,学校组织的春季社会实践活动中要严禁使用明火。各校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做到“严”字当头,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严禁学生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各校要立即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清明扫墓野外不使用明火承诺活动,倡导文明祭祖,切实管住火源,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生命至上,严禁学生参加救火。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父母、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

附件:《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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