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省政府、省教育厅、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研究确定日常工作中事关全校、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3.研究决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阶段工作计划、评优评先评估等重要事项;
5.研究解决涉及师生权益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研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
6.讨论其他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出席人员
校长办公会议参会人员为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校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会议程序
1.根据校领导提出的议题,由教导处负责议题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会议有关事项报校长审定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2.教导处根据确定的会议议程,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负责会议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分发。
3.校长办公会议中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由教导处整理成会议记录,必要的形成会议纪要。
4.凡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教导处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5.校长办公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及会后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等文字材料须归入档案备查。
6.校长办公会议视需要召开。
舟山第七小学
2019年4月18日